该办法聚焦工业、建筑和交通等重点领域,对重点行业、新兴领域及新能源领域制造业等开展监测考核。其中,首次将可再生能源的非电利用纳入考核范围。这意味着,除了绿电,企业使用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形式的可再生能源,也将被计入消费目标。
对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办法也进行了优化:对不同地区差异化设置年度增长指标,促进绿电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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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
编辑:鞠丽
审核:杨静、刘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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