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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进行中
2024-09-1213

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显示,当前,贵州省、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辽宁省、甘肃省、安徽省、西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浙江省、北京市、大连市、河北省、厦门市、山西省、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正在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贵州省、大连市、北京市、广东省、福建省、辽宁省、西藏自治区、厦门市天津市正在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全国通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除了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主设定的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外,其他指标全国一致。>>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地区
申报要点
湖南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季度评价方式。按照属地原则,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湖北根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实施常态化申报,原则上每半年公告一次。由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实地抽查,对符合评价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10月底前报省经信厅备案。省经信厅汇总各市州报送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告为“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地区
申报要点
天津

平台申报时间:

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30日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企业须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先通过“数字化水平评测”窗口进行自评后,再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完整填写企业申报信息(线上经济数据需按照平台要求如实填写2021-2023年数据)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按要求制作装订纸质材料提交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期内线上提交材料后如需退回修改可联系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申报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先申报并经评价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络表:

温馨提示:
具体申报内容以当地通知文件为准。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编辑:鞠丽

审核:杨静、刘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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